绍兴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人员公告
为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,优化检察队伍结构,经研究,决定在全省或全市选调检察人员5名。
一、选调职位、名额
选调检察业务人员3名、财会人员1名、文秘速录员1名。
二、选调范围
选调检察业务人员在全省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进行;选调财会人员、文秘速录员在全市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中进行。
三、选调条件
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。
检察业务人员职位需通过国家A类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检察、法院系统现任检察官、法官,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72年10月1日后出生),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;
财会人员职位需有会计师资格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,年龄在30-35周岁(1972年10月1日--1977年10月1日出生),并具有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;
文秘速录员职位仅限于男性,年龄在30周岁以下(1977年10月1日后出生),并具有3年以上计算机实务操作经历。
四、选调程序
选调通过报名、资格审查、笔试、面试(或实务操作)、考察、体检、决定录用人选、商调等程序进行。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、方法
(一)报名时间:2007年10月8日--10月17日。
(二)报名地点: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。
(三)报名方法:采用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的方法。
现场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:个人自荐材料(含本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简历)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法律职务任命书、会计师资格证、学历学位证、身份证、工作证、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及其他证明符合选调条件有关证明的原件、复印件,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。信函报名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(所在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原件)及报名表一式二份,以邮件形式于2007年10月17日前(以当地邮戳为准)寄绍兴市人民检察院组织人事处(地址:绍兴市胜利西路660号,邮编312000)
联系电话:(0575)85232111、85232155
联系人:高斐
绍兴市人民检察院
2007年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