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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氏县检察院检务公开民意收集转化制度
1、院政治处牵头对检务公开需求进行收集和分析。
2、全院各部门广泛开展民意收集活动,经常性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。
3、业务部门负责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在办案方面的意见和评价。
4、综合部门负责收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在工作作风、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评价。
5、征求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、重要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。
6、引入第三方调查机构调查,增强民意调查、收集和人民群众满意度的客观性。
7、加强民意转化应用,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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